跨省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 直接结算政策须知

2022-06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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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省异地就医住院、结算流程

(适用于外省参保人员在郑州大桥医院住院、结算)

参保地备案、转诊

社保卡出省检查(激活、使用正常)

就医地定点医院首诊医生开具住院证(核查身份)

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(持卡就医、核查身份)

入科治疗(核查身份)

主治医生开具出院证

住院处办理出院结算

(只支付个人负担部分)

尊敬的患者朋友:

您好,欢迎来我院就医,我院是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。自跨省异地就医工作开展以来,我省高度重视、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工作,为提升您的就医体验,满足您的就医需求,您在就医前请了解以下内容:

一、您需在住院前在参保地已办理过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;

二、为保证您顺利就医,请您在住院时持社会保障卡就医或出示电子医保凭证

三、我院工作人员在为您办理入院登记时,会对您进行身份识别,确认相关信息,如发现冒名顶替等情况,我们会立即停止为您办理入院登记,并及时报告就医地经办机构,请您给予配合。

四、您在我省就医将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。我院会对您的医疗服务一视同仁,提供合理、必要的医疗服务,充分利用您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、检验结果,避免重复检查、过度医疗,为您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。

五、您在医院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,将执行我省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(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)。医保基金起付标准、支付比例、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您所在的参保地省份政策。

六、您在出院时,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《河南省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》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;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,由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。您若因故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,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。

   七、若您的异地居住地、定点医疗机构、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,或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,应及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,并经其审核确认。

   八、若您的待遇享受状况变更,如暂停、恢复、终止等,请及时与参保地经办机构沟通办理。

九、我院已建立异地就医人员的投诉渠道,若您在就医过程中发生不公正待遇等情况,我们将及时受理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。对查实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执行,并逐级上报部级经办机构。投诉电话:

医院投诉电话:0371-63679957   就医地经办机构投诉电话:(当地经办机构电话)

十、您可在以下网址查询相关就医信息

      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查询网站:http://si.12333.gov.cn/

        河南省社会保障局查询网站:http://hnylbx.com/hnsi/index.htm

        祝您在我院就医一切顺利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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